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文章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