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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份对我国多种商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国家与地区不完全汇总

https://www.100ppi.com  2026年05月28日 16:16  生意社
生意社05月28日讯
据生意社不完全统计,2026年5月份,有12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多种商品发起了多达35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美国(10起)
 
1、2026年5月21日,应美国企业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2026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266.8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3、2026年5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277.9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64.18%—239.2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4、2026年5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5、2026年5月12日,应美国企业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三(羟甲基)氨基甲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6、2026年5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231.6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8.17%—252.29%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7、2026年5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87.9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1.68%—116.73%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8、2026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印度和中国的咔唑紫颜料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9、2026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中国的钢格板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10、2026年5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

欧盟(3起):

1、2026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烷基膦酸及其钠盐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10.4%、南通联膦化工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19.4%、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82.9%、其他合作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00.4%、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19.4%。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2026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PET纺粘无纺布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湖北优布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为45.6%、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和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为50.0%、其他合作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49.4%、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5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3、2026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反倾销税为29.1%、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反倾销税为42.3%、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31.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42.3%。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欧亚经济委员会(1起):

1、2026年5月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81/SG14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委员会2026年4月29日第4号令,对进口轮辋直径为13(含)~21英寸(含)的汽车轮胎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至2025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乌克兰(2起):

1、2026年5月26日,乌克兰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乌克兰生产商申请,依据2026年5月22日第AD-602/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圆形横截面的热轧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直径5毫米至14毫米(含)的非合金碳钢棒材以及直径5毫米至32毫米(含)的其他合金钢棒材(高速钢棒材及焊接用盘条除外)。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2026年5月26日,乌克兰经济部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年5月22日第AD-600/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即日起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同时,继续延长中国生产商江阴德玛斯特钻具有限公司的价格承诺协议,期限为一年。

韩国(1起):

1、2026年5月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韩国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金钢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为经过轧制或锻造生产的除铁、碳钢及不锈钢以外的合金钢盘条。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印度(1起):

1、2026年5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邻苯二甲酸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为40.08美元/吨,韩国生产商为140.17美元/吨;对进口自泰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不建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越南(2起):

 
1、2026年5月22日,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发布公告称,越南企业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越南贸易防卫局已于2026年5月21日正式受理,越南工贸部将于贸易防卫局正式受理之日起30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2、2026年5月22日,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发布公告称,越南企业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焊接材料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越南贸易防卫局已于2026年5月21日正式受理,越南工贸部将于贸易防卫局正式受理之日起30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土耳其(4起):

 
1、2026年5月2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8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净重小于等于13公斤的焊接机(配件除外)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2、2026年5月1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强化木地板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零点木业有限公司、常州市东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欧强木业有限公司和江苏中鑫德赛木业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1.60美元/平米,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为2.40美元/平米,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3、2026年5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27类长丝(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自主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科索沃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4、2026年5月5日,土耳其发布第2026/13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4起)

1、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53号公告称,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反倾销措施将于2027年7月3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7月3日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若在上述期限之前未收到申请,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双反措施将于到期后终止。

2、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6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护角条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不合作出口商以及所有其他出口商征收4.5%的反补贴税。涉案产品不包括塑料和不锈钢护角条,以及外墙抹灰/质感饰面专用护角条。

3、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4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所有出口商以从价税征收3.4%的反补贴税,以下4家出口商除外: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4、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反倾销税: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59.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为38.1%,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54.9%,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为41.6%,中国其他出口商为79.0%。

巴西(2起):

 
1、2026年5月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92号决议,决定将2021年第253号决议裁定的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反倾销税由1.18美元/千克调整为4.07美元/千克。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2026年5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36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墨西哥(4起):

1、2026年5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胶带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2026年5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镜用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3、2026年5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罐装伞菇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4、2026年5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儿童自行车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摩洛哥(1起):

1、2026年5月21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第DDC/08/2026号公告称,应摩洛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长毛绒毯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为宽度超过150厘米的合成纺织纤维(100%涤纶)长毛针织面料卷材,染色或印花,双面或单面有绒毛,用于制造毛毯。公告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
1、指定日期的结算价
2、指定周期的平均结算价
定价公式:结算价 = 生意社基准价×K+C
K:调整系数,包括账期成本等因素。
C:升贴水,包括物流成本、品牌价差、区域价差等因素。

  (文章来源:生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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