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6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65.04%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倾销以27.5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现行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9.72%-41.57%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3、2026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76.72%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阿联酋涉案产品的倾销以4.0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4、2026年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基于上述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5、2026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85.04%-184.26%(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84.95%-184.26%);与此同时,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补贴税率为4.5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贴税率为8.6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税率为8.12%。
6、2026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因中国企业未参与反倾销应诉,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51.2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151.27%)、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81.5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181.52%)。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31.5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0.00%-31.55%),其中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倾销率为8.78%(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8.78%)、信义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的倾销率为0.0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0.00%)。
7、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8、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9、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蘑菇罐头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10、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225~999cc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11、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12、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欧盟(5起):
2、2026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对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均征收79.0%的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3、2026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Sunflower Group:太阳花食品工业(信丰)有限公司和Sunny Food Co., Ltd.反倾销税均为31.0%、漳州市同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反倾销税为54.3%、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45.1%、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54.3%。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4、2026年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105.6%、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为113.7%、其他合作企业为107.5%、中国其他企业为113.7%,沙特阿拉伯涉案企业International Diol Company及沙特阿拉伯其他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均为52.4%,美国涉案企业Lyondell Chemical Company的临时反倾销税为135.7%、美国其他企业为142.5%。
5、2026年2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无缝钢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浙江威能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为59.7%,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天海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和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57.7%,其他合作企业的反倾销税为58.9%,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为90.3%。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欧亚经济委员会(2起):
1、2026年2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70/AD16R2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6年2月17日第17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1日(含)。
2、2026年2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69/AD29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6年2月17日第19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机动车弹簧 片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7日(含)。
英国(1起):
1、2026年2月12日,英国商贸部发布公告,决定维持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现行反倾销税不变,其中,佛山市高明立和日用品电器有限公司税率为34.9%、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税率为22.7%、广东伟经日用品有限公司税率为18.1%、广州市宝和天日用品有限公司税率为39.6%、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税率为35.8%、浙江华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税率为26.5%、其他出口商税率为42.3%,措施自2024年10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2029年10月3日。
印度(1起):
1、2026年2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胺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90美元/吨。
巴基斯坦(1起):
1、2026年2月2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3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作出反规避复审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过轻微改变,将宽度超过1250毫米冷轧钢板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为0.15~3.00毫米、宽度超过125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征收19.04%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土耳其(1起):
1、2026年2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4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圆珠笔反倾销税将于2026年7月15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措施到期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加拿大(1起):
1、2026年2月2日和2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12日前提交本次日落复审的调查问卷答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不晚于2026年7月2日前对本次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澳大利亚(3起):
1、2026年2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2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小于等于50毫米的钢筋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2026年4月14日起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对中国不合作以及其他所有出口商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计征反倾销税,税率均为23.7%;对中国出口商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最低限价计征反倾销税。
2、2026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20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8月14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3、2026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08号和2026/009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吊顶钢框架构件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中,不合作、非合作以及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均为10.0%,非合作以及其他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均为4.5%。同时,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决定以“无损害价格”方式实施本案双反措施。
哥伦比亚(1起):
1、2026年2月1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097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退火和镀/涂锌的合金和非合金钢低碳盘条。
巴西(9起):
2、2026年2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8号决议,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浓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混合物)反倾销措施公共利益评估程序,不暂停或调整上述国家的反倾销措施。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5、2026年2月1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皮下 注射针头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3-25.57美元/千支。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胰岛素针、活检针、动物授精针、麻醉针、非无菌散装针和非皮下 注射针。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6、2026年2月1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22.93-641.7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南共市税号7225.19.00和7226.19.00项下的半加工无取向电工钢,按重量计硅含量不低于0.6%且不高于6%、碳含量不高于0.08%,按重量计铝含量为1%或更少,不包括使其具备其他合金钢特性比例的其他元素。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2026年2月1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和马来西亚的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同时对美国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4.75毫米、宽度不限,无涂层或镀层,合金或非合金的未退火及退火冷轧板卷。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2026年2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公称外径大于等于5英寸(141.3毫米)且小于等于16英寸(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阿根廷(2起):
1、2026年2月23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17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否定性终裁,终止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006毫米(含)~0.2毫米(含),宽度不大于1300毫米的层压铝箔,但不包括铝含量大于等于99.2%(重量)、厚度小于等于6微米、宽度小于等于500毫米的光面铝箔。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2026年2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1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特指符合阿根廷国家IRAM标准第681条规定的3xxx系列非合金或合金铝板,其规格为:直径大于等于60毫米且小于等于1000毫米,厚度大于等于0.3毫米且小于等于5毫米。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摩洛哥(1起):
1、2026年2月19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第DDC/03/2026号公告称,应摩洛哥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木块芯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告自2026年2月2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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