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改委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2月,全区发电量171.39亿千瓦时,其中,水电30.61亿千瓦时,火电88.14亿千瓦时,核电13.06亿千瓦时,风电32.71亿千瓦时,光伏发电6.66亿千瓦时。
2024年2月,全社会用电量181.88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3.66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107.61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106.43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25.87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4.73亿千瓦时。
2024年1—2月,全区年累计发电量376.7亿千瓦时,其中,水电62.29亿千瓦时,火电206.89亿千瓦时,核电38.22亿千瓦时,风电56.37亿千瓦时,光伏发电12.56亿千瓦时。
2024年1—2月,全区全社会年累计用电量394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7.59亿千瓦时,第二产业用电量242.46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239.26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55.53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8.42亿千瓦时。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文章来源:广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