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结合省内钢铁企业装备工艺和上年度钢铁企业能耗专项监察情况,经征询省发展改革委意见,我厅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贵州省执行差别电价或阶梯电价的钢铁企业名单,现予公布。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27日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
1、指定日期的结算价
2、指定周期的平均结算价
定价公式:结算价 = 生意社基准价×K+C
K:调整系数,包括账期成本等因素。
C:升贴水,包括物流成本、品牌价差、区域价差等因素。
(文章来源:贵州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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