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协11月15日发布《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公示终止申报或撤销公示的相关规定(试行)》。对在公示申请评审期间或公示后的企业存在违反《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和《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9〕922号)要求,不能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进行动态调整,现作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终止申报或撤销公示的如下相关规定(试行)。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文章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