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7月初,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松绑”原油和成品油销售、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对此,部分市场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已具备推出成品油期货的基础条件,只是市场要素仍不完备,希望进一步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推动成品油定价市场化。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
1、指定日期的结算价
2、指定周期的平均结算价
定价公式:结算价 = 生意社基准价×K+C
K:调整系数,包括账期成本等因素。
C:升贴水,包括物流成本、品牌价差、区域价差等因素。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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