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意 宝 风险评级 产品服务
本社首页 > 焦点商品

石油消费税来袭 调油行业或面临洗牌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液体石油消费税新政,自2013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将以石脑油(1元/升)或燃料油(0.8元/升)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详细]

柴油聚焦

[详细]
机构看盘--燃料油 更多>>

生意社

微信公众号

关注大商品热点焦点亮点

掌握大商品实时行情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