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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关于药食物质管理试点及试点生产企业

https://www.100ppi.com  2022年08月23日 16:45  各地及国家卫健委

2022年以来,多地密集发布关于药食物质管理试点及试点生产企业的公告。

2021年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了药食同源物质的动态调整和管理规范。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已经开始执行。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根据各地试点实施情况,将研究论证将上述物质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管理的可行性。

8月15日,辽宁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灵芝、西洋参、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8月5日,江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黄芪、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第二批试点企业及试点产品予以备案的公告》,决定对4家企业的9个产品予以试点备案。试点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

......

除上述省市外,湖北、黑龙江、河北、山东、甘肃、云南、贵州、江西、吉林、四川、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等省均已结合本地情况选择包括黄芪、党参等9种物质中的部分品种发布试点通知。

附:历年药食同源目录等汇总梳理(最新版)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002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87种。

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药食两用物质名单进行了修订(国卫办食品函〔2014〕975号),14种。

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

——2018年4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征求将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意见的函》,9种。

  (文章来源:各地及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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