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6〕97号)要求,现将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转型升级优特精品钢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炼钢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1-4865208。
附件:1.炼钢产能置换方案表

4.包头市工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工作的请示
2026年7月2日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文章来源:内蒙古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