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埃及投资和外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第4号公告称,依据部长2025年2月5日第50号令,通过了顾问委员会提出的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调整原产于中国和泰国卡客车轮胎的反倾销税,调整之后,中国税率为到岸价22%~56%;泰国税率为到岸价6%~20%。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40 11 20 00 1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019年10月10日,埃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泰国的卡客车轮胎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3月3日,埃及对该案作出裁决,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到岸价9.8%~36.9%;泰国税率为到岸价7.5%~31.2%。2024年2月6日,埃及对中国和泰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文章来源: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