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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进一步明确钢铁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

https://www.100ppi.com  2024年06月14日 14:3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为落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激励企业加快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31号)规定,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通过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函告我委的通过时间,从通过月份1日起停止执行相应达标项目的差别化电价。

二、原通过超低排放要求停止收取差别化电价时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由供电企业按此文件规定组织退还通过月份相应达标项目的差别化电价电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
1、指定日期的结算价
2、指定周期的平均结算价
定价公式:结算价 = 生意社基准价×K+C
K:调整系数,包括账期成本等因素。
C:升贴水,包括物流成本、品牌价差、区域价差等因素。

  (文章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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