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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中国涤纶短纤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https://www.100ppi.com  2020年12月01日 10:43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2020年10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3/2015/NTC/PSF/SSR&CCR/2020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应巴基斯坦国内企业ICI Pakistan Limited和Ibrahim Fibers Limited于2020年8月17日提交的日落复审申请,及中国企业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Jiangyin Hailun Chemical Fiber Co., Limited)于2020年9月28日提交的情势变迁复审申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涤纶短纤维(Polyester Staple Fibe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超过2.0旦的涤纶短纤维、彩色涤纶短纤维和再生涤纶短纤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5503.2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本案终裁结果预计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2015年4月24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涤纶短纤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0月3日,巴基斯坦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82%-11.51%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原文:https://ntc.gov.pk/antidumping-investigation-notices/

【大宗商品公式定价原理】

生意社基准价是基于价格大数据与生意社价格模型产生的交易指导价,又称生意社价格。可用于确定以下两种需求的交易结算价:
1、指定日期的结算价
2、指定周期的平均结算价
定价公式:结算价 = 生意社基准价×K+C
K:调整系数,包括账期成本等因素。
C:升贴水,包括物流成本、品牌价差、区域价差等因素。

  (文章来源: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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